大家好,近來發現,pixnet的部落格有受到檢警單位的注意,也有使用者被約談。原因是在部落格放置版權音樂或相關著作。



在近來Youtube的流行,很多使用者會將Youtube內嵌在自己的blog中,也有使用者在blog中放置音樂撥放器。但是很多使用者忽略了放置這些東西可能涉及侵權的動作。像是Youtube內嵌的內容是否為版權物。

今天就算Youtube上面的影片/音樂/MV或者撥放器的音樂不是你上傳的,可能你只是看到Youtube上面很好看想分享,可能你只是看到別人在分享語法,而忽略到上面的內容是否侵權。

*注意* 這種行為會造成被警方/IFPI找去喝咖啡!!

由於目前這類型的行為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判例出現,但是IFPI目前大肆掃蕩部落格的動作,小心!!你可能就會是下個目標!!

所以 *強烈建議* 再從Youtube或者撥放器內嵌之前,請多想1分鐘,或許你可以不用被請去喝咖啡。

還有,目前並非你說檔案不是你上傳的就不會有事情!!目前所知已有的狀況是,除非你證明不是你上傳的,不然很可能會擔上侵權的罪名。

也希望使用者把之前有相關的物件文章先行下架/隱藏/加密。在一切未明朗化之前,我們希望PIXNET的使用者能夠安心快樂在這塊園地中。

關於此事,我們也正在詢問法務相關的法律條文與讓使用者自保的方式,所以在這之前,我們不希望使用者以身試法,畢竟大家都不想天天在法院裡面打官司吧。

歡迎大家傳達給身邊的朋友,尤其是不常上線的朋友。

小心!!下一個可能就是你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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